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长沙“双减”实施方案解读来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5日讯 据长沙教育消息 11月5日,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长沙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和湖南“双减”工作部署,对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落实作出了具体部署。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按照“校内保障、校外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创新构建五育并举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建设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方式变革,逐步推动智慧课堂普及,实现规模化因材施教,确保学生在课堂内学好学足。二是强化作业设计统筹管理。构建智慧作业管理系统,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公示制度,严格控制作业时量,建立学生反馈机制和教师试做机制。三是加强学校考试组织管理。减少考试次数,降低考试难度,严控教学进度,中考及学校期末考试命题严格规范考试内容。规范考试成绩管理,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四是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推广使用课后服务管理系统,杜绝“被自愿”和“乱收费”。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五是加强校外培训综合治理。不再审批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2021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培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为全面推进《实施方案》落实,长沙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双减”工作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构建了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协同、家校社联动的工作体系。将以“双减”为契机,着力解决教育发展的深层次困惑和难题,全面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科学减负、提质增效,全面解放师生教育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问
1.推进“双减”工作,长沙重点关注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打造智慧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依托我市创建为全国首批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契机,大力推进智慧课堂、智慧教学和智慧研训,智慧赋能,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让学生在校内“上得好、学得足”,从根本上减轻学生负担。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力促管理效能提升。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点,全面优化作业设计、优化课后服务、优化评价方式,全链条推进校内减负,全面推进减负与提质、增效并重,使学生减负与学校减负、教师减负同步推进,提升教育力。三是营造良好生态,提升协同育人力量。坚持校内校外一体化推进,注重多方联动,强化综合治理,全方位构建家校社联动、协同育人体系,为“双减”落地见效营造良好环境。
问
2.如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来推进“双减”落实?
答:一是创新推进五育并举。构建虚实结合的教育教学环境,推动信息技术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深度融合,支撑“五育并举”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二是统筹推进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大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倾斜力度和农村学校建设力度,推进城乡统一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实现校际资源均衡配置,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家门口上好学。三是全面推进规模化因材施教。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深化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逐步普及智慧课堂,推动个性化学习及精准化辅导,实现规模化因材施教,提升教学效能,确保学生在校内学好学足。四是优化师资队伍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
问
3.建立哪些机制来减轻学生学生的作业负担?
答:坚持把优化作业管理与设计作为“减负”最直接的抓手,长沙率先制定了作业管理的“六要六不要”的规定。一是强化中小学校作业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合理设置作业难度。二是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过程监管,杜绝学科教师“竞相挤占作业时间”现象,积极探索“零作业”制度。三是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问
4.对于学生的作业适量有哪些要求?
答:要求各学校班主任负责班级作业统筹管理。一是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每周至少安排一天无书面家庭作业;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二是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是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
问
5.避免机械作业重复作业,有什么创新举措?
答:一是建立智慧作业管理系统,集作业资源遴选、分层设计、一键发布、统计分析、时效管理和班级学情报告,含纸质作业、电子作业于一体全面进行信息化管理,方便作业统筹、学生反馈、作业监控和评估,实现作业智能批改、大数据分析。二是建立学生反馈机制和教师试做机制,把握作业的难易程度和所需时间,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三是建立作业评估机制,鼓励教师布置跨学科的综合作业,引导学生自主选择或设计作业,培养学生创新思维。
问
6.配合“双减”,如何优化考试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答:一是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非初中毕业年级不得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二是规范考试命题管理。考试命题要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三是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四是完善质量评价机制。建立“学业+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实施“从入口看出口”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的依据。
问
7.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如何保障?
答: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课后服务全覆盖。一是课后服务时间覆盖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二是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学校课后服务时间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三是按照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学校要统筹考虑教师意愿和家长、学生需求,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并根据季节变化在每学年初实行弹性调整。初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四是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可在和家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供延时托管服务。五是鼓励学校周末及节假日开放图书馆、体育场馆,满足学生自习和运动需求。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问
8.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如何满足学生的需求?
答:要求学校把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规划,充分利用资源,提供菜单式、多样化服务项目。一是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团队、科技创新、体育、艺术、劳动实践、阅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全面推进体艺“2+1项目”,使学生在校期间掌握2—3项体育技能,1-2项艺术爱好。三是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聘请退休教师、退役运动员、专业教练员、非遗传承人、志愿者以及艺术团、歌舞剧院演员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提供课后服务。充分整合校内平台、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利用周边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拓展课后服务空间。四是优化泛在学习服务。以网络学习空间为载体建设智慧学堂,打造本土优质教育资源库,引进优质公共教育资源,构建虚拟学校、虚拟班级,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教育环境,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问
9.如何处理提供课后服务与减轻教师负担的矛盾?
答:目前已研发学校、家庭、社会“一站式”课后服务系统,包含政策发布、课程开设、经费监管、网上选课报名、家长缴费退费等功能模板,开设学习指导、艺术、体育、劳动、学科、科技、德育等7大类71小类的拓展课程,助力学校提升课后服务质量,解放教育力。后阶段将推广使用长沙市课后服务管理系统,学校通过系统公示课后服务课程、时间安排、教师配置、收费标准,家长根据学生的爱好和需要通过系统自愿报名、选课,杜绝“被自愿”和“乱收费”,加强资金监管,对实现教师、学校课后服务进行评价,实现课后服务一站式信息化管理,也将教师从繁琐的人工统计、分析、服务中解放出来,减轻教师负担,全面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提升家长满意度。
问
10.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如何进行规范?
答:一是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二是对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在2021年底前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三是对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资质不健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发放办学许可证。四是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分别由体育、文旅广电、科技等部门主管,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问
11.对校外培训服务行为有哪些规范要求?
答:具体可概况为“十个严禁”。一是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二是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三是严禁超标超前培训。四是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五是严禁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六是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兼课,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七是严禁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八是严禁组织、参与各类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竞赛活动以及以排名、分班为目的的测试。九是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十是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融资,进行资本化运作,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同时,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
问
12.如何加强培训收费监管?
答:一是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制定计价办法,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二是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专户备案和监管制度,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对资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三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通过资金滚动拨付、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账户最低余额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防止“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四是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收费模式。
问
13.如何加强培训广告宣传监管?
答:一是加强广告平台管理,确保市内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二是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不得对外公开宣传培训学员等级证书、分数排名以及学校录取人数和名单等。三是全面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清理整顿,对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诱导学员消费、制造家长焦虑等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问
14.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办学如何加强整治?
答:一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资质不符、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基层专项治理机制,把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纳入部门“应哨”目录,发挥社区、物业、中小学校等“探头”作用,形成街镇牵头、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三是加大无证机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未经教育部门许可擅自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予以坚决打击,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四是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一对一”“一对多”家教等形式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问
15.如何加强学校教师课外培训的监管?
答:一是开辟师德师风问题线索“码”上举报,家长、学生、社会大众发现师德师风问题线索,都可以通过长沙市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码实时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将马上受理,构筑“零容忍”监督体系。二是加大常规督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全面了解学生课业负担及参与课外培训情况,查找问题督促整改。三是部门联动开展入户调查,推动解决教师课外培训或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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