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3问让你瞬间秒懂2016长沙最严“小升初”
经过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不断修订、完善,目前,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长沙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同时长沙市教育局下发了《长沙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所有招生文件通过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www.csedu.gov.cn/zz/index.html。
1、我市为什么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禁公办中小学择校?
当前中小学“择校热”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人民群众迫切需求解决这一难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严禁公办学校择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
1.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每个学生的未来发展。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2.配套户籍制度改革的需要。为了促进长株潭一体化,扩大长沙城区人口规模,我市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外来人口落户长沙城区。如何让更多外地人在长沙就业创业、安居乐业,保障其子女平等享受良好教育,需要配套制定招生入学政策。
3.解决大班额问题的需要。当前中小学“大班额”现象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严重影响教育质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正在研制控制大班额五年行动计划,一方面需要不断扩充优质学位,另一方面需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从起始年级从严控制大班额。
2、2016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出台前做了哪些前期调研,怎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的制定牵涉面很广,要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人才培养的导向,要全面考虑全市基础教育的协调发展,要关注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市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2016年招生入学政策。
1.全面梳理经验。去年10月,市教育局组织召开2015年中考中招工作总结会,全面总结经验,广泛听取基层学校意见和建议,充分研讨2016年招生入学政策的调整。
2.深入考察学习。去年10月20-21日,何寄华副市长带队赴南昌市和杭州市考察学习。广泛吸取和收集全国各地招生入学工作经验和考试招生实施细则,进行前期研究。
3.制定文件初稿。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招生入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针对社会关注热点,深入研究,提出改革方案,制定中小学招生入学文件征求意见稿。
4.广泛征求意见。我市密集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一是多次召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负责人会议;二是多次召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负责人会议;三是召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凝聚智慧,达成共识,广泛宣传。
3、我市制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教,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坚持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小学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初中实行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学生入学需要,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5.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鼓励发展民办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4、我市小学入学年龄有什么具体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相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学位情况适当延迟。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放宽。
5、五、我市如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小学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妥,以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城区,其父母在长沙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城区,其父母在长沙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长沙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长沙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长沙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个别学区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如果初中招生涉及生源排序,那么按照小学生源排序进行。
6、我市城区初中招生按照哪几种方式进行?
城区高新区继续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1.单校划片。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毕业小学的学籍为依据,每所小学对应一所中学,对应中学相对固定,实行划片招生。个别初中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对应小学的毕业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多校划片。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提前为每所小学对应划定两所或两所以上的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微机派位计划,统一举行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因住房搬迁、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需要跨区域参加微机派位的学生,依据户籍、房产情况,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原则,统一参加微机派位。
3.配套入学。配套学校主要接收该小区业主子女入学,学位不够时,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根据生源排序安排入学。学位有富余时,富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多校划片,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其他小学毕业生入学。
7、非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是否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依据?
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8、二手房业主子女可以享受学区指标吗?
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入学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未满6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9、不在长沙城区居住和工作,仅仅把户籍迁入长沙城区,小孩可以在长沙城区入学吗?
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如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无房产且不在长沙城区居住和工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该承担监护职责,小孩应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回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这样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10、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的子女可以在原学区入学吗?
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有多种选择。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市征收办备案的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
11、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如何招生?
1.民办学校主要接收本地生源,如有富余学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在征得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准出”和外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准入”后方可跨区域招生。
2.民办学校招生按照“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提前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和招生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监督。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以培训机构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3.子弟学校的子弟入学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实施。招收非子弟参照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实施。
12、我市城区微机派位前有哪些学校可提前招生?什么时候进行?
1.特色特长类学校。考虑到特殊人才的培养需要一定的周期,为保持学校办学特色,原已批准的部分特色学校可提前招生。它们分别为长沙外国语学校、长郡雨花外国语学校、岳麓区外国语学校、贺龙体校、长沙艺术实验学校、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音乐及美术班、南雅中学艺术班及有体育传统项目、艺术特色的学校。上述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招生计划,在4月20日—26日进行报名登记、特长测试并开展相关招生工作。
2.民办、子弟学校。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非子弟可提前招生。家长可带户口本、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等资料于4月20日—26日到学校报名。如果小学毕业生没有被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录取,仍需参加公办学校的微机派位。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以培训机构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需要提醒的是,民办学校属于收费学校,请家长慎重选择。
3.小区配套类学校。按照《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城区新建小区达到一定的建设规模必须建设相应配套的标准化学校和幼儿园。对于这种业主子女入读其居住小区的配套学校,可以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含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学籍证明等),于4月26日前按照配套入学的方式提前办理,不再参加微机派位。
13、我市将如何规范特长生招生?
特色学校和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在4月20日—26日时间内接受报名和特长测试,实行“三统一,三公示”,即:统一计划上报时间,统一特长测试时间,统一录取程序;公示招生计划,公示招生程序,公示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招生期间市教育局将派督查组全程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14、小孩是外地户口,目前在户口所在地就读小学六年级,但父母在长沙务工,小孩可以到长沙读初中吗?
可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到长沙城区就读初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必须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于5月3日-5月6日到住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2016年参保年限和居住年限不做要求)。如果在高新区就读初中,则到高新区教育局报名登记,由高新区根据其住所地和登记入学的人数及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如到其他区就读初中,则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微机派位。
15、有本市城区户口、现在外地(或在城区非住所地)就读,需要回长沙(或住所地)就读初中或高中的学生,如何办理手续?
①小学升初中:有本市城区户口需跨区升学或有本市城区户口(非空挂户)在外地就读需回长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在长沙城区无房产则免交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到指定地点,统一由户口所在地区教育局办理跨区或外地回长报名手续,统一参加微机派位,报名时间为5月3日-5月6日。
②初中升高中:有本市城区户口现在外地就读初中需回长升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和学籍证等相关材料(在长沙城区无房产则免交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于5月3日-5月6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具体报名办法和报名地点家长可以于4月20日左右到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http://www.csedu.gov.cn/zz/)查询,咨询电话0731-84899710。
16、《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什么时候正式实施?哪些适龄儿童(少年)到长沙城区入学必须提前在系统申请学位?
为了提前预测来年学位需求,今年我市将建立“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规范信息采集,实行网上报名,有序安排入学。按照政策要求,本地适龄儿童入读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地回长生入读小学或初中,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入学前一年11—12月份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申请学位。报名系统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正式对外开放,自2017年开始上述学生入学必须提前在系统申请学位。
17、如何确保适龄儿童在家门口也可以上好学?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是政府职责所在,我市将加快学校建设,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集团化办学,实施“互联网+教育”工程,办好每一所学校。2016年我市将制定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五年行动计划以及标准化学校建设指标体系等系列配套文件,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让孩子们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优质教育。
18、据我们了解,个别培训机构打着名校的牌子组织了招生考试,有的小学生甚至拿到了初中学校的录取签约书,这种签约是否有效?
这种签约是无效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免试入学,禁止任何学校组织或变相组织文化考试。一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二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社会办学的培训机构联合举行以选拔择优为目的的培训和考试;三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培训学校提供的学生各类学业成绩、“奥赛”等学科竞赛结果等作为录取学生的条件和标准;四是民办培训机构不得将培训与全日制学校招生挂钩,不得向初中学校提供学生信息和考试成绩,更不得在登记注册地超批准项目办班,超范围经营,借“名校”名义组织“小升初”考试以及聘请公办学校教师兼职兼课等。在4月20日全市招生启动之前,任何学校的签约、提前录取均为无效。
19、长沙市2016年有多少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2016年,全市有初中毕业生77847人,其中城区初中毕业生37226人(不含外地回长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县(市、区)初中毕业生40621人。跟去年相比,城区初中毕业生增加约2215人。
普通高中招生仍然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评价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继续实行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推荐生等多样化的招生政策。
20、2016年长沙市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有哪些新的调整?
2016年长沙市中考和高中招生主体政策保持稳定,如中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方式等基本保持不变。今年只有以下三点变化:
1.从2016年开始,我市普通高中全面取消10%的择校生招生计划。
2.受委托管理满6年的初中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从第7年开始对口直升生比例由5%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3.增设完全中学本校“直升生”政策。普通完全中学拿出一定比例的高中招生计划作为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
21、2016年长沙市中考还实行单科前千分之一政策吗?
为了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又兼顾创新拔尖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2016年我市城区中考继续实行单科前千分之一政策,也就是说在公布中考成绩的同时,公布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和理综五科单科排名前千分之一的所有考生名单。在城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上述考生可享受一个较低科目成绩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提高等级仅限考试科目且不累计提高)。从去年实施效果来看,单科前千分之一政策确实解决了单科冒尖但存在个别偏科的优秀考生录取问题,让这些孩子也可以进入理想的高中,得到了广大家长和考生的认可。
22、今年中考英语人机对话考查成绩还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吗?英语人机对话考查将具体如何进行?
2015年我市试行中考英语人机对话考查,由于准备充分,实施顺利。中考属于高利害性考试,经过广泛调研,大家一致认为中考英语人机对话考查成绩等条件成熟后再计入中考英语总分。因此,我们今年继续将英语人机对话考查成绩放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学习能力维度,检验学生英语听说能力。
具体安排为:4月23日-24日,统一组织全市中考英语人机对话统一考查。5月7日,外地回长考生接受一次英语人机对话考查模拟训练,6月19日,外地回长考生参加体育中考、理科实验测试的同时,参加语文口语交际和英语人机对话的测试。
23、今年我市城区指标生政策有调整吗?哪些学生具有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资格?如何知道自己所读的初中学校能分到多少指标生名额?
今年我市城区指标生政策没有调整,指标生招生对象为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子弟学校初中入学时微机派位且在该校就读三年的学生,以及子弟学校小学升初中对口升学且在该校就读三年的子弟,具备以上资格的学生方可填报指标生志愿。
今年的指标生计划为40%,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确定以后,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及时公布每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招生名额,以及这些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指标数,考生可在初中就读学校查询,也可到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http://www.csedu.gov.cn/zz/)查询。
24、哪些学生具有申报对口直升生资格?对口直升生如何录取?
微机派位到被帮扶学校且连续在该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有对口直升生资格,对口帮扶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受援学校符合资格人数的10%。在被托管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有对口直升生资格,委托管理类学校的指标数为被托管学校符合资格人数的3%—5%。委托管理满6年的学校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第7年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初中学校按照《长沙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根据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确定对口直升生拟定名单。
对口直升生不参加中考,初中学校不得另行举行对口直升生招生考试。已被确定为对口直升生的学生,不得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25、哪些学生具有申报本校直升生资格?本校直升生如何录取?
在普通完全中学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有本校直升生资格,直升本校高中的指标数控制在该校符合条件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
普通完全中学按照《长沙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在学生自愿申请本校直升生基础上,根据初中毕业生三年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确定本校直升生拟定名单。
本校直升生不参加中考,已被确定为本校直升生的学生,不得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2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需在长沙就读高中,如何办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凡在长取得学籍的学生,可以就地报名参加中考,同等享受长沙的招生录取政策。在长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后,要求随父母在长沙就读高中的,其父母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在征得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于5月3日-5月6日参加外地回长报名,统一参加长沙市中考和长沙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录取。
27、二十七、今年中考志愿填报方面有变化吗?学生网上志愿填报要注意哪些事项?
今年中考志愿仍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每个录取批次高中学校可以填报两个平行志愿。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意愿、初中学业成绩和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等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理性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由于今年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因此公办学校没有自费志愿。如果考生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需及时与学校进行衔接,同时也要填报网上志愿。志愿填报应由学生本人完成,并经学生和家长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一律不再更改。
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或预录协议。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
28、今年的中考中招时间表是怎样安排的?
根据《长沙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的中考时间表已明确。指标生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7日至8日,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 7月3日中考成绩揭晓,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4日至5日,7月5日-6日进行查分,高中学校录取工作于7月中旬开始。
29、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
1.科学制定政策。依据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
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2.严格执行政策。一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二是严格控制班额容量。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三是严禁提前启动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
3.营造风清气正招生环境。一是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做表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违规择校要求。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禁受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违规择校要求。做到领导不递条子,学校不接条子,招生不靠条子,全部靠政策。
4.完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党委、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重大事项的决策与部署;二是采取多种措施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三是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招生方面的信息采集审验工作,确保提供的户籍、房产、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招生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规招生的处罚,对招生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重拳出击,确保公平公正。
30、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
1.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严格落实中小学布局规划,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时,每4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同步配建小学、幼儿园,每8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同步配建中学。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实现标准化学校全覆盖。
2.全面优化师资配置。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市(区)管校聘”制度,推进优质师资在城乡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保障学校师资需求;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加强教师专业培训,提升教师综合素养。完善教师激励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待遇。
3.全面扩充优质资源。加大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薄弱学校的力度,完善委托管理等集团化办学模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支持发展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建设长沙教育云平台,推进智慧教育管理。
31、请问2016年长沙教育行政部门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招生期间,纪检、监察、督导、基础教育、民办教育、学生处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进行巡视、督查,以规范招生行为。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是建立约谈制度。凡是在招生过程中不听招呼违规招生的学校,其学校主要负责人将由卢鸿鸣局长进行诫勉谈话,约谈信息在媒体刊登。
三是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将局长信箱向学生、家长通告。
纪委、监察室0731-84899743,0731-84899756;
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
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
局长信箱网址:
http://t.cn/zjX5ARD,接受大家的监督,受理社会举报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区、县教育局及学校“一把手”的责任,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对民办学校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民办培训机构违反政策,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32 今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小学入学要实行多校划片招生,而目前我市实行的是单校划片的方式,将来会不会发生变化?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提出,“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要积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针对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实行多校划片”。目前我市城区不均衡阶段主要集中在初中,小学阶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办学水平基本均衡。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与《义务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一致。当然,个别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老百姓仍然不是十分满意,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委市政府下发《长沙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全面优化师资配置,推进优质师资校际之间合理流动,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全面扩充优质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以满足老百姓的需求。
3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长就学,需要提供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人社部门将如何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入学服务保障?
根据我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文件精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长接受义务教育的核心条件是其父母在长沙安居并稳定就业,稳定就业的核心证据是其父母在长沙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稳定持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根据《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实现就业地政府义务教育责任和父母教育监护责任的双落实,为进城务工人员依法履行对子女的教育监管责任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依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市已经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只要在长沙安居并合法稳定就业,就可以依法在长沙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缴费手续。当事人可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设立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查询接口,凭公民身份证号或社会保障号自行查询在长参保情况并打印。
还有纠结处,欢迎您来4月16日长沙市教育局、长沙晚报联合举办的小升初政策宣讲与“身边的好学校”招生咨询会,在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体育馆(砂子塘路)举行,长沙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会现场答疑。
欢迎继续提问:http://t.cn/Rqzo7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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