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借条上约定送达地址 借贷纠纷可快速解决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6日讯 (记者 谢春年 通讯员 黄程)周先生近日遇到了一件闹心事,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他联系曾经向自己借钱的朋友王先生,要求其归还借款。王先生答应尽快归还,可再次电话联系王先生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微信好友也被拉黑,好在手上有一张王先生书写“今借到周某某5万元整用于生活”的借条。在王先生失联的情况不,周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王先生归还借款吗?为此,周先生拨打12348热线咨询律师是否能快速解决纠纷?

  长沙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刘霞蝉解答:周先生与王先生之间书写的借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王先生实际收到借款用于生活,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周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王先生归还借款,但是王先生失联了,这个官司打起来就有点复杂了。因为找不到王先生,法院无法送达文书给被告方,则必须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消耗时间较长,比如起诉状副本公告送达2个月、判决书公告送达2个月。因此周先生想快速解决纠纷不能如愿了。如何避免发生送达难的问题呢?

  刘霞蝉律师建议市民,在书写借条时,明确约定送达地址。根据《最高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规定,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约定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当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便可用专递的方式,邮寄至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当事人拒收或退回该邮件,直接视为已送达,出借人再也不用担心被告逃之夭夭,借机拖延诉讼期限,逃避债务的履行了。


【作者:记者 谢春年 通讯员 黄程】 【编辑:易隽】
关键词:借贷 欠条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