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 | 长沙:让法治成为城市的最美“底色”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营商环境成为高频热词,法治化更是各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关键词。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如何厚植法治土壤,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长沙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改革与创新,坚持用制度设计引领、规范、固化法治建设,创新亮点频现。法治,已成为长沙发展的最美“底色”。
开门立法 营商环境有保障
“莲藕、茭白、马蹄都不用施肥,湿地上能不能种?”“不用人工饲料的话,稻田里可以养点鱼不咯?”……今年4月,长沙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侯娴君带着《长沙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来到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宁乡市沩山乡政府调研,不少村民和企业代表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广开言路,开门立法。不久后,《条例(草案)》中新增了“第十五条”:农业农村、林业等管理部门应当为湿地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及居住生活的村(居)民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村(居)民科学合理利用湿地,指导和鼓励有利于湿地生态环境修复的种植、养殖。
这样的变化得益于长沙市不断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2016年8月,长沙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办、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宁乡市沩山乡政府等3个首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先后参与了8部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有力推进了长沙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
法者,治之端也。以科学、成体系、高品质的立法,不但是百姓福祉的源泉,更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最根本、最稳定、最长久的保障。
今年9月18日,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恒凯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长沙市生态环保协会、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一道,作为第二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接受长沙市司法局授牌。至此,长沙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由3个扩充到7个。
不同于首批3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均为基层一线政府机关,此次增设的联系点是行业协会和民营企业。
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立法工作,让涉企意见征集直通企业、直达民意,正是长沙在立法过程中积极拓展企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宽企业参与渠道的具体实践。
“互联网+规范性文件”管理,摸清家底好办事
打开长沙市政府网站,市政府文件、各单位系统文件、办公厅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一目了然,企业和群众办事,只需点击查看便能一清二楚。
这样的便捷源自长沙“互联网+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的创新探索。今年来,长沙市司法局编印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手册》,把全市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监督范围,建立“互联网+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依托长沙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数据库,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化清理和专项清理。
对市政府及各部门近年出台的政策进行摸底,根据效力状态实施滚动式管理,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覆盖,切实做到“有件必审、审查必严、有错必纠”,保障决策合法性。
2016年以来,审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313件次,向法定监督机关报备规范性文件245件,备案规范性文件396件,实行“三统一”文件564件,清理规范性文件3331件。
源头化解,社会稳定加速器
做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长沙建立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社会效果良好。
去年元月,张某在上班途中与一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宁乡市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而张某就职的某公司对《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并向宁乡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通过行政复议审查分析,宁乡市司法局认为张某的情况可以认定工伤,但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一方面建议张某本着解决实质问题的心态与公司进行协商;同时,向公司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以法为据,融情于理,最终公司同意支付补偿款并撤回复议申请,争议得以有效化解。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长沙市司法局在行政纠纷化解前置程序上发力,对可能引起民转刑案件等重大矛盾纠纷,建立一案一报、一月一台账工作制度,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化解延伸。与此同时,推动调解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推进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并常态化开展行政纠纷调解。
民事无小事,企业和群众诉累少、行政成本低,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16年以来,长沙市司法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79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654件。今年来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161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协调会和组织谈话80余次,代理市政府出庭应诉200余次。(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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