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驾车撞倒8旬夫妇后逃逸让孕妻顶包 夫妻俩均获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邹晴)驾车撞倒两人后,司机杨某逃离了现场,他打电话给自己怀孕的妻子,要求她顶包……今日,宁乡市人民法院通报,该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唐某包庇案,夫妻俩均获刑。
2017年11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杨某驾驶小车沿宁乡市金洲镇金水路由东往西行驶,途经金水路某安置区前的交叉路口时,恰逢年过八旬的夫妇彭某生、方某连在路边散步,从对面过来。
因杨某驾车超速行驶,遭遇被害人彭某生、方某连时,未能及时避让。小车迎头撞倒了两位老人,致两人当场死亡。据检测,事发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杨某车速达74.9公里/小时。
事发后,杨某害怕遭到被害人家人的殴打,便打电话给怀孕8个月的妻子唐某,称唐某是孕妇,被害人家属不会为难她,法律也不会严惩孕妇,要唐某替他受罪。
唐某赶到事故现场后,主动向现场处置的交警表明,她就是肇事司机,且在民警先后4次对她进行询问、讯问时,均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直至事情败露。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二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唐某明知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而向公安机关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经构成包庇罪。
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杨某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宁乡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被告人唐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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