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条改革措施 湖南152个涉税费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丛笑 通讯员 肖江浩)记者昨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以“流程更简化、办税更轻松、办事更便利、管理更优化”为目标,推出12条深化“放管服”税收改革措施。

  2月1日起,不再采取注销迁移方式办理纳税人省内跨区迁移,转而采取分类处理、协调办理的方式,在3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跨区迁移手续办理。3月1日起,在税务部门接收到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所有新办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只需取1次号、排1次队就可完成发票领用涉税手续,新办纳税人首次办税2小时内办结。

  推行首次办税实名认证承诺制办理,即新办纳税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在首次办税时完成实名认证的,可现场作出在10个工作日内补办认证的承诺,即时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的人员均可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在网上全程办理实名认证业务。

  从2019年开始,除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外,需向税务机关按月编制报送财务报表的纳税人,改为按季编制报送财务报表,已报送电子数据的不再报送纸质资料。对于实现无纸化退税申报的出口企业,只需提供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电子申报数据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不再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

  7月1日起,除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销售凭证外,纳税人需取得和使用自身涉税情况有关证明资料的,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自行查询和打印涉税证明资料标准文本。

  全省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将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涉税业务“一窗”分类受理、“一窗”通办,实现152个涉税费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简化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的税费缴纳手续,纳税人只需“进一扇门、交一套材料、一次性缴税(费)、领一次证”。

  深化银税信息互通,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市场主体在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中稳健发展。

【作者:记者 周丛笑 通讯员 肖江浩】 【编辑:谭伟】
关键词:改革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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