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七至十四长沙中心城区不能放鞭炮!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1日(全媒体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刘彬)春节将至,今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召开“禁限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市政府重新修改《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有关内容及2019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相关工作措施进行了对外发布。
近期,市政府已对2018年1月1日施行的《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进行了修改,压缩限放时间,由原来的22天限放时间压缩到现在的14天。具体修改内容为,将原《通告》中第二条第二款“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修改为“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修改后长沙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减少8天。
市“禁限放”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车丽华介绍,此次对原《通告》进行修改,主要是依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工作要求来实施的,意在进一步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噪声对广大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干扰和影响及对城市大气的污染。
据介绍,2018年全年,长沙中心城区共接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0警情500余起,查证查实、办理行政案件300余起,处罚款110000余元,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1起、收缴烟花爆竹4000余件,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据了解,针对此次《通告》的修改,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将采取媒体宣传、阵地宣传、流动宣传、集中宣传、自愿者服务队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密集的宣传发动,切实将修改后《通告》的规定要求做到家喻户晓、路人皆知,不留死角。春节期是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旺季,全市相关职能部门还将强化非法运输、违反许可事项运输和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做到以打促管、以罚促控,抓好源头乱象治理,严控烟花爆竹源头。同时,根据《方案》要求,公安机关将部署治安防控巡逻警力,在正月初七至十四期间,强化对商铺门店、宾馆酒店等重要区域、场所24小时的巡查防控,及时配合属地街道、社区等,劝阻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还将在商铺门店、宾馆酒店开张期间强化快速查处力度,接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110警情,严格按照燃放烟花爆竹“五个一律”查处工作机制,快查快处,顶格处罚,确保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既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支持和自觉遵守,更需要老百姓的参与和监督。”车丽华介绍,下一步,市“禁限放”办将严格落实新《通告》的规定要求,继续抓好部门协作和工作联动,继续抓好日常宣传,让更多的市民主动抵制、积极举报监督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守护一片蓝天、建设美丽长沙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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