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家注意:别因燃放“开门炮”而受罚!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刘彬)春节假期已经结束,不少企业、门店陆续“开工”,个别企业、门店老板想通过燃放“开门炮”迎来好彩头,实际上却违反了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长沙市禁限放办提醒,目前已进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企业、门店人员应自觉遵守规定,以免因燃放“开门炮”而受罚。

       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七)是农历新年上班第一天,市禁限放办巡查督导组在开展巡查时,发现岳麓区咸嘉湖街道某汽车销售市场内一家4S店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巡查人员当即将该情况通知岳麓公安分局咸嘉湖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将该名违规人员传唤至派出所,并依法对该违规人员处以行政处罚。“本想迎个‘开门红’,抱着侥幸心理放了‘开门炮’,没想到最终受了处罚。”该违规人员在受到处罚后懊悔不已。

       据了解,根据《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2019〕2号) 规定,除全市9类禁止燃放区域全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外,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当天(正月十五日),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市禁限放办巡查督导组开展巡查。 长沙晚报通讯员 刘彬 供图

       “目前,我市已进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希望各类企业、店铺不要因‘开工’燃放‘开门炮’。”长沙市禁限放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近期可能出现违规燃放“开门炮”的情况,市禁限放办已联合有关部门组成巡查督导组,将重点在正月初七、初八、初九等时段到各市场、门店集中点开展巡查督导,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将第一时间通报至相关部门,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大对全市重点区域的巡逻查控力度,依法对违规燃放“开门炮”等行为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长沙市禁限放办上述负责人称,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并产生噪音污染,还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广大商家应自觉抵制和摒弃燃放“开门炮”陋习,只要遵循诚信为本的经营之道,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作者:聂映荣】 【编辑:郑湘平】
关键词:烟花爆竹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