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下监管红线,重点规范校园贷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9日讯(记者 陈登辉)日前,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明确信贷规则、规范民间借贷、严禁非法活动与改进金融服务等方面划下监管“红线”。《通知》规定,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等行为。
严厉打击“暴力催收”
《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作为日常业务活动。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但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妨碍了正常金融活动的健康发展。对此,《通知》提出,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严厉打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
“校园贷”成重点规范对象
近年来“校园贷”“裸贷”丑闻备受社会关注,多地爆发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事件。针对这些问题,《通知》称将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等行为。
2017年4月,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重点做好“校园贷”“现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学生提供网贷服务。去年9月,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也专门回应“校园贷”问题,称很多所谓的网络平台机构向学生做虚假宣传,谎称贷款很便宜,学生由于金融知识不丰富而借款,最终发展成高利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风险警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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