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美容馆私自开展医美服务 被判向客户退一赔三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文天骄)如今,花里胡哨的医美消费项目迷住了不少爱美之人。可是,如果你消费的美容院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都没有,那你还敢去吗?3月15日正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天心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无证行医的美容馆被客户告到法院,法院判决美容馆向客户退还相应费用并支付3倍赔偿款。
美容馆无证行医 女子感觉被骗诉至法院
森林美容馆于2017年12月28日取得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许可其经营内容为美体服务、美容服务、理发服务和美甲服务。
2019年12月24日,郝美丽在森林美容馆处充值40000元并建立《皮肤护理档案表》。档案上载明郝美丽在森林美容馆的服务内容为:瘦脸针套餐、水光针套餐、皮秒套餐、超声刀单次、美瞳线,送热玛吉、欧洲之星局部。
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11日,郝美丽在森林美容官先后消费水氧清洁二次、皮秒三次、水光针二次、SLZ(瘦脸针)一次、超声刀一次,且服务项目均由美容馆工作人员佘丽完成。
2021年6月24日,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对森林美容馆作出长天卫医罚字[2021]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森林美容官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没收其违法所得13880元,并处以69400元的罚款。
郝美丽据此认为森林美容馆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撤销医疗服务合同,双方协商未果,郝美丽遂将森林美容馆起诉至天心区法院,请求退还美容费用300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款。
私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被判退一赔三
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被告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原告提供皮秒、超声刀等医疗美容服务,该事实已经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而瘦脸针系注射美容针,属于卫生部《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中美容皮肤科项目下的分种,被告为原告注射瘦脸针的服务项目亦属于医疗美容的范畴。原告与被告之间关于皮秒、超声刀、瘦脸针服务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关于皮秒、超声刀、瘦脸针服务部分应属无效。
水光针既有生活美容的操作方式也有医疗美容的操作方式,双方对原告在被告处所做的水光针项目属于何种操作方式均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被告提交的水光针仪器原告亦不予认可,对原告主张被告提供的水光针服务属于医疗美容项目不予认可,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被告应当向原告返还其已消费的皮秒、超声刀、瘦脸针的费用。
而皮秒、超声刀、瘦脸针的价格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对此进行约定,天心区法院依据长天卫医罚字[2021]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所得金额认定被告为原告提供的超声刀和皮秒服务项目的价格为13880元。瘦脸针的价格依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确认原告通过充值的方式消费美容项目可享受一定的折扣,被告2020年4月12日向原告发送的价格表中,瘦脸针的价格为6800元/次,该价格系被告自认,参考原告充值40000元得54000元的折扣标准,天心法院认定被告为原告提供瘦脸针服务的价格为5037元/次,以上合计18917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被告明知自己不具备医疗美容的能力和资质,在原告询问操作注射的人员是否有相关资质时,未向原告进行说明,亦不能提供给原告注射用药的正规来源,应当认定被告为原告进行皮秒、超声刀、瘦脸针的服务行为,已经构成欺诈。结合前述已认定的项目金额,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三倍赔偿款56751元。
据此,天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森林美容生活馆向原告郝美丽退还18917元,并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款567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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