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正确政绩观写在绿水青山间|“理响千字文”专栏
陶焘
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也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融入生态保护的每一次实践、绿色发展的每一项举措,让绿水青山成为最鲜明的底色。
坚持发展与保护相协同。实践充分证明,发展与保护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有机整体。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新时代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政绩评价体系,在发展中守护绿水青山,在保护中拓展发展空间,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
坚持局部与全局相协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自觉将本地区、本部门的绿色发展工作置于大局中考量。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生动诠释了局部服从全局、全局关照局部的辩证法。党员干部要强化系统观念,在落实国家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战略中找准定位、积极作为,以一域绿色发展为全局增色添彩。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统一。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长期性、累积性、复杂性,既需以雷霆之势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更要从根源上探寻治本之策。若为减污降碳搞“一刀切”式停产、运动式整改,纵然短期内数据“好看”,问题却极易反弹,甚至引发新的矛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要统筹解决源头与末端问题、表层次与深层次问题,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绿色发展非一日之功,既要有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更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不能为在任期内“出彩”一味追求“短平快”项目,却不愿做投入大、见效慢的基础性、长远性工作。这种“以短搏长”的做法,极易造成发展断层和资源透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要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以“十年磨一剑”的韧劲,驰而不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坚持潜绩与显绩相贯通。显绩往往立竿见影,易引人关注;潜绩则默默无闻,需长期坚守。在绿色政绩的评判上,尤其要警惕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效益轻长期价值的倾向。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修复等工作,往往需要持续投入数年甚至数十年才能见到成效,但其生态价值、长远效益不可估量。要健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既看发展成效也看基础夯实,既看“显山露水”的实绩,也看“静水流深”的付出,从而引导党员干部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抓未成之事,摒弃急功近利心态,形成崇尚实干、注重实绩、讲求实效的鲜明导向。(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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