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雨花区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路径”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 通讯员 李蕾)记者今日从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雨花区近日成功落地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替代修复项目。从立案调查到协议签订,从评估认定到资金落地,全程仅用30余天,不仅高效落实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更探索出“异地修复、生态提升”的创新路径,为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从“就地修复”到“替代修复”
今年7月,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雨花执法大队在对湖南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停用,理化室清洗池中低浓度废水未经中和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10月20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指定雨花分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案件调查组迅速组建,同时委托3名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并邀请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支持磋商。4天后,专家团队出具评估意见,核定生态环境损害量化金额为10466元。
传统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中,受污染场地往往难以实现原址修复,或修复成本远高于环境效益。本案中,由于排放废水量较小,且已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下一步处理,原地修复意义有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依据《长沙市圭塘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替代修复项目实施管理意见(试行)》,引导赔偿义务人参与圭塘河基地的替代修复项目,推动实现“异地修复、集中治理、系统提质”。
11月4日,赔偿协议正式签订。次日,赔偿义务人将替代修复资金10466元汇入指定账户,并与长沙市雨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实施合同,委托其具体开展“圭塘河植物园段一期一标生态滤池水生态工程”。
小资金激活大生态
尽管此案例赔偿金额不高,但通过示范基地的整合实施,该笔资金被用于圭塘河段生态滤池滤料清理、水生植物补种与养护等工程,有效提升区域水生态系统功能,标志着“损害—赔偿—修复”全链条机制的成熟运作,也体现出执法理念从惩罚追究向修复治理的转变。

雨花区通过此案探索形成“个案赔偿—项目整合—系统治理”的实施路径:企业以合理成本履行环境责任,政府整合资源推进区域生态整治,公众通过可视化修复工程提升环境获得感。
作为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替代修复项目,该项目的成功落地,为全市生态环境治理开辟了新路径。“我们不仅要让环境损害者承担责任,更要让每一分赔偿资金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态效益。”下一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将继续深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形成更多可操作、可跟踪、可推广的修复成果,使“长沙市圭塘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成为长沙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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