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平辞去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平辞去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10月29日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平辞去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李平的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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