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社长、总编辑:洪孟春 晚报热线:82220000 我要纠错 注册   登录
长沙晚报网 数字报 版面导航 202542日 星期 出版 前一天 后一天
返回版面

关于岳麓分局涉案车辆的公告声明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因无法联系权利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内部相关规定,对以下涉案车辆进行公告,公告期内未主张权利的,到期后将依法进行拍卖/报废处理:

  1.魏勇,车牌号:粤B125XQ;

  2.黄康红,车牌号:湘A65F83;

  3.王垂顺,车牌号:湘A1TD93;

  4.周建,车牌号:鄂H5Z810;

  5.沈珂珂,车牌号:豫C77709;

  6.李乐,车牌号:湘A5TA78;

  7.湖南中金汇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车牌号:湘ATM960;

  8.河南瑞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车牌号:豫AH1K09;

  9.张金火,车牌号:闽GW2516;

  10.徐晓素,车牌号:浙BQW775。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为6个月,权利人若未主张权利,我分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置。若主张权利,请联系岳麓分局阳警官:19310103529。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2025年4月2日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您还未登录,目前的身份是游客
已有0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