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5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攀)“已经拿到钱了,一共1800块,谢谢!”近日,在与劳动者小陈电话沟通时,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感到纳闷:刚收到欠薪维权信息,还没联系小陈,他的问题怎么就解决了?小陈说:“我刚投诉不久,公司就协调第三方公司把工资款项结给我了。”
原来,小陈反映的某汽车模具公司,正是去年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总工会指导成立的14家企业调解委员会成员单位之一。工作人员随即联系该公司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已经调解完毕,还没来得及告知你们!”
据了解,小陈等3人是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该汽车模具公司的员工,因离职工资事项与人力资源公司发生矛盾,遂通过网上信访渠道提交了投诉。收到纠纷线索后,该汽车模具公司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迅速与小陈等人及人力资源公司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情况。经调解,人力资源公司当场同意支付拖欠的工资款项并签订调解文书,企业调解委员会监督发放。
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劳动用工领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一方面,其大大降低了企业用工风险,做到“小事不出企,矛盾不上交”;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有限的办案力量集中到复杂疑难案件中。
今后,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在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提质扩面”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调解挺在前,仲裁来断后”的分级解纷机制。在“提质”方面,强化调解指导,将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架构、程序流程、案件管理等规范起来;将企业专职调解员专业素质、调解技巧、风险把控能力提升起来;将调解案件委派、调解信息互通、调解协议确认机制完善起来。在“扩面”方面,发展调解力量,今年继续发展培训一批企业调解委员会,联动相关部门共同为企业调解组织赋能,探索将企业调解委员会打造为所属行业、所在区域调解机构的范本。

